无人机在产品火起来之后,大家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如何才能不把无人机做成航模?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很多无人机公司做着做着就做成了航模,各项性能跟不上不说,还需要较高的使用成本,需要使用者各种维护措施样样精通,这就偏离了无人机的初衷了。
目前存在于市面的大大小小无人机产品,在性能上的差异十分明显。很多无人机存在续航能力不足、操控性较差、运行不稳定、可执行任务少等缺点。一款好用的无人机,肯定不会是装个摄像头外加个通信模块,用航模的身体送上天能飞能降落即可,属于无人机的技术细节还是要比一般智能硬件产品多的,这毕竟是一种能飞上天的产品。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划大力扶持无人机尤其是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发展,以进一步激发消费级无人机巨大市场增长潜力、拓展工业级无人机下游应用领域,助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培育无人机产业经济增长点。从航空政策上看,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等政策,将航空产业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有序开放低空空域,引导支持航空装备制造业和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从无人机行业政策上看,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将无人机作为发展重点之一;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民用无人机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值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速40%以上。到2025年,民用无人机产值达到1800亿元,年均增速25%以上;2019年,教育部将无人机相关专业列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为无人机行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在国家战略的引领下,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发展规划,积极扶持无人机行业的发展。国家政策导向和地方政府的务实推进,正在大力推动我国无人机行业发展,催生出巨大的经济效益。
多部门联合发力 无人机进入强监管时代近年来,我国无人机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民用无人机更是连续三年保持超过50%的增长率,表现亮眼。基于5G、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大数据等的技术力量的变革和下游应用市场需求的持续爆发,更是给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想象力。然而,与行业快速增长相对于的是监管政策的相对落后,无人机未经许可闯入公共及敏感区域、意外坠落、影响客机正常起降、碰撞高层建筑等“黑飞”事件时常发生,给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与居民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相应的隐私问题也引起了相关关注,种种现象表明,加强无人机监管以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
我国民航局规定无人机只能在低空且专门分配给无人机系统运行的隔离空域飞行,不能在有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的融合空域飞行,飞行前还要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空域和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行动。在此背景下,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加紧出台无人机行业相关监管政策,从不同角度和多个环节对无人机的发展进行规范引导。
近年来民航局和工信部等部门陆续发布了关于无人机生产制造、驾驶证登记注册和空中飞行管理等的相关政策,如2019年国家民航局飞行标准司修订了咨询通告《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以进一步规范轻小无人机运行,2020年3月20日,工信部装备二司公开征求对《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以规范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相关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飞行安全,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与此同时,无人机行业相关立法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明确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制定纳入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该条例指出,民用无人机制造的行业管理部门由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运行和运营管理部门由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即民航局负责,产品认证与监督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分负责。在政策监管重点上,2019年的政策重点在于无人机运行和空中飞行方面的管理,2020年政策主要聚焦在无人机的产品和配套设施管理上。这些重大监管政策的出台和相关立法工作的开展完善了无人机行业的运行体制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无人机行业的合法化运行,并推动民用无人机行业步入强监管阶段。
地方政府相关政策不断出台 扎实推进无人机行业监管与国家相关发展战略和监管政策相呼应,各地地方政府和立法部门也积极加紧开展相关监管政策的研究出台和落地实行,督促相关企业合规合法生产经营,确保无人机行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控制好“黑飞”现象蔓延的趋势,加强对无人机行业的监管,推动行业健康良好有序发展。作为“无人机之都”的深圳,在无人机飞行管理方面同样走在前列。2018年,深圳市公布了《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并配套推出了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这是我国首个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标志着空地联合、管放结合、多部门协同管理无人机的试点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2019年1月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从生产和销售管理、飞行管理及法律责任三方面出发,明确了企业与飞手责任、禁飞区域、飞行审批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通过规范生产、销售和使用,预防事故、明确责任,有效引导合法飞行、合理应用。浙江、四川和海南等地也发布了无人机管理的相关政策,具体如下表所示:
无人机未来如何“发力”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加大对无人机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无人机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升级,提升无人机的性能和可靠性。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无人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无人机的生产、使用和管理,保障无人机行业的健康发展。例如,国务院、军委中央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就是对无人机管理与发展进行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加强无人机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无人机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大对无人机领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无人机人才队伍,为无人机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低空经济正逐渐成为各地争相布局的新赛道。无人机作为低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潜力无疑巨大。高永此次调研的核心在于让各界认识到,无人机产业不仅仅是技术的提升,更是国家战略布局中的关键一环。随着低空经济的逐步成型,无人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不仅在军事和安全领域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在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等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将其晋升为国家战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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