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知识手册——调查监测篇

发布时间: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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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地类是怎么划分的?认定的标准是哪些?

地类即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依据土地主要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和覆盖特征等因素进行划分、归类。地类划分遵循不重不漏原则,当用地具备多种用途时,以其主要功能进行归类。目前,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中,执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及相关规定。国土调查坚持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反映调查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如对某块正在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调查时按实地现状认定为耕地;如未来规划其用途为工业用地,并依据规划用途经建设用地审查批准后,但调查时并没有建设仍种植粮食作物的,按实地现状仍认定为耕地;待其建设了工业厂房等建(构)筑物后,再认定为工业用地。

耕地保护知识手册——调查监测篇


02

地类调查的精度是多少?

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以上;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300平方米以上;其他地类400平方米以上。其中设施农用地的最小上图面积,实地硬化的为100平方米,未硬化为300平方米。按照管理要求和实地使用情况最小上图面积可适当调低,最小不得低于50平方米。

来源:《上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方案》。


03

本市土地利用现状变化监测方式是什么?

本市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结合实地巡查,群众监督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疑似变化线索,实现高精度(优于0.5米)、高频率、全覆盖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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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林地采伐期、抚育期内临时种植形成的耕地,如何调查? 

对于采伐更新造林过程中临时耕种形成的新增耕地,调查时按实地现状调查认定为耕地,标注“XX年度采伐更新”(CFGX)属性,待其将来达到林地标准后再及时变更地类。

来源:《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05


关于河道疏浚底泥占用耕地的,如何调查?

河道整治疏浚底泥占用耕地的,为推土、堆土状态的,调查为推(堆)土区;长荒草的,上一年度变更调查为耕地的按耕地未耕调查,否则按其他草地(荒草地)调查,实际种植的按照种植情况调查。


06

种植药材的土地能不能都调查为耕地?

调查时,按照耕地认定标准,对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药材且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如按照“每年种植一季”耕种方式种植半夏、蒲公英、沙参、白术等多年生药材的土地,按耕地进行认定;对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药材但种植周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如种植西洋参、三七等的土地,则按园地进行认定。


07

林地如何认定?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不包括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其中乔木林地(郁闭度≥0.2)、竹林地(郁闭度≥0.2)、灌木林地(灌木覆盖度≥40%)、其他林地(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


08

沟渠如何认定?

由人工修建,宽度大于1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简易护堤林(不到林地认定标准的)及小型泵站,按沟渠调查;土渠水面宽度小于1米的不调查。


09

设施农用地如何调查认定? 

畜禽饲养用地(包括畜禽舍、棚、场地等)、看护房、农资仓储大棚、工厂化种植大棚及其他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的,调查为设施农业用地。养殖加工一体化的应按照工业用地调查。设施农业项目中,属于建设用地用途的地块,应按建设用地分斑调查;单体建筑等不可分割的情况,整体按建设用地调查。在建的或空置的建筑物,提供有效的设施农用地审批文件的,按设施农用地调查。无审批文件,且内部照片不能证明是设施农用地的,按建设用地调查。


10

关于温室、大棚调查时地类如何认定? 

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按照种植作物调查为耕地、园地、林地或草地等;实地推堆土状态的调查为推(堆)土区。实地未直接利用地表种植、养殖的,如:工厂化种植、养殖等,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的,按设施农业用地调查。实地为办公、销售、餐饮、娱乐等非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的,调查为建设用地。直接在土地上临时堆放农业生产材料、未破坏耕作层的,如:堆放化肥等,在年度变更中按推(堆)土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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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如何调查认定? 

完全位于城镇村内部或围绕城镇村各类道路(含出入口)应根据实际情况及路网调查为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完全位于城镇村外部的,应调查为农村道路或公路用地。其中:    (1)完全位于城镇村外部、路面宽度为1米以上8米以下、在公路网之外为农服务的道路,调查为农村道路(含出入口)。    (2)城市建制镇外,路面宽度大于8米或位于国家公路网范围内的调查为公路(含出入口)。公路穿越村庄的部分,调查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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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周边有建设用地散落在两侧的,道路如何调查认定? 

建设用地散列道路两侧的,保证一定连贯性的前提下,综合分段,调查为农村道路或城镇道路。    (1)在地类认定准确的前提下,保持三调及历年国土变更调查地类的延续性。在年度变更调查中,不因周边地类变化而改变既有道路图斑的地类。    (2)农村地区宅基地等散列布置于道路两侧的可综合调查为农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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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两侧的单排林如何调查? 

道路两侧单排林如并入道路图斑整体调查,图斑界线以树干地面投影的外围为界。道路宽度仅按路面宽度计算,但道路图斑应为含单排林的整体范围。如单排林属于其他用地已征地范围内的,并入征地地块整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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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道路跨越河流等图斑时,如何调查认定? 

各类道路跨越河流等图斑时,属于该道路桥梁必须与道路主体保持相同地类,不得分割为不同地类的多个图斑。如道路主体为农村道路,但桥梁宽度超过8米的,在年度变更调查中说明桥梁实际用途,确属农村道路的,按现状调查。


15

关于临时堆放的情况如何调查认定? 

实地为堆放草垛且地表未硬化的图斑,可按原地类调查,不需要在单独图层表示;使用简易栅栏等临时圈围的未硬化场地,临时堆放农作物收割后的根、茎、叶,地膜等农业废弃物的,按推(堆)土区调查;直接在土地上临时堆放农业生产材料、未破坏耕作层的,如:堆放化肥等,按推(堆)土区调查;对堆放固体物品、建筑材料、垃圾等的,视为临时占用,按相应建设用地调查;用于物流的堆放按物流仓储用地调查;存在加工设备或图斑内有建筑物的,应按工业用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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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利用的农用地如何认定地类? 

国土调查中,对复合利用的农用地,按照主要用途认定其地类。如对耕地上种植林木、园艺等作物,尚未达到林地(即乔木郁闭度≥0.1,或灌木覆盖度≥40%的土地)或园地(即园艺作物等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认定标准的,仍按耕地认定;如实地已达到林地或园地认定标准的,应按林地或园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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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违法用地占用地类? 

判定违法用地占用地类,应当将违法用地的界址范围或者勘测定界坐标数据套合到违法用地行为发生时最新或者上一年度国土利用现状图或者国土调查数据库及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上,对照现状地类进行判定。违法用地发生时,该用地已经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按照建设用地进行判定。必要时,违法用地案件承办机构可以提请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管理工作机构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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