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精神 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作推进会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汇报交流

发布时间: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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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在上海青浦召开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精神 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作推进会。

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精神 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作推进会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汇报交流

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主持会议。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有关部委和沪苏浙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示范区执委会负责同志,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及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及嘉善县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示范区执委会、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在会上作汇报交流。


陈吉宁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和突破口,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奋力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努力成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产业发展共同体、区域发展共同体的生动实践。陈吉宁指出,要一以贯之抓好制度创新这项核心任务。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推动各项任务在区域发展布局、功能定位、空间结构上具有更好的整体性、协同性、互补性。站在更好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高度,加强改革先行先试、系统集成。要加快探索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加快引进与示范区发展定位相匹配的高科技企业、科研机构,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创造更多创新应用场景,大力培育创新业态,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吸引更多充满活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要持续筑牢生态绿色基底,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强化高水平保护的生态价值实现,发展绿色制造体系、绿色产业体系、绿色标准体系。要不断深化跨区域治理模式,加大向基层赋权力度,更好扩大市场和社会参与,形成各方有意愿、各方尽责任、各方共享有的治理共同体。


郑栅洁指出,要进一步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践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战略使命,在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上率先突破,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在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更有作为,使示范区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的重大标志性成果。郑栅洁指出,示范区建设成绩斐然,要一以贯之推动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化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全面提升区域创新功能,深化工作生活“跨域无感”,共建江南水乡文化高地。郑栅洁要求,要完善体制机制,以改革思维不断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建立健全清单化闭环管理机制,大力复制推广有益经验,强化各方协调配合,抓好示范区工作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精神 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作推进会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汇报交流

会上,围绕提升示范区创新策源功能、共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低碳转型等重点领域,现场签约一批重点项目。


四年来,示范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委支持指导下,围绕“一田三新”战略定位,累计形成136项制度创新成果,持续推进145个亮点项目建设,制度创新度、项目显示度和民生感受度不断提升,区域发展增强了新动能、跑出了新速度、展现了新形象。


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精神 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作推进会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汇报交流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郎文荣在汇报交流中,介绍了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主要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四年来,在示范区执委会的统筹协调下,浙江会同上海、江苏生态环境部门围绕示范区“一田三新”目标定位,以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四梁八柱”,一体化保护制度框架基本成型;聚焦跨界水体共保联治、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模式深化拓展,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稳中向好;推动制定示范区碳达峰、绿色金融等政策制度,出台赋能嘉善片区政策,绿色创新发展能级效应不断放大。


下一步,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体化推进,厚植生态优势转化新基底;坚持常态化联动,构建生态共保联治新格局;坚持市场化驱动,拓宽要素优化配置新通道;坚持数字化赋能,激发绿色创新发展新动能,持续推动示范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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