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精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水平

发布时间: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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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着眼服务实体经济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听取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研究成果汇报,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科学防治、促进绿色发展;核准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和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


核电核准项目有效总投资超过700亿元


会议核准了已列入国家规划、具备建设条件、采用“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的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和民营资本首次参股投资的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两个项目有效总投资超过700亿元,将带动大量就业。


作为海南省最大的电力工程投资项目,华能海南昌江核电二期项目规划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单台机组名义电功率约为120万千瓦,总投资约394.5亿元。项目建成投运后,将有利于加快推进以核电为主力电源的海南岛清洁能源发电体系建设。


三澳核电项目是国家重点能源项目,也是浙江温州目前单体投资最大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2台1000MW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建设容量和堆型选择最终以国家核准意见为准。


发展核电对于经济带动作用有多大?


公开数据显示,以500万千瓦的核电站为例,项目总投资超过700亿元,建设期将为地方增加税收近10亿元,可创造直接就业岗位10000个,服务岗位3000多个。


核电是当前新能源中唯一具备大规模批量建设的清洁能源,2019年初以来我国已恢复审批新建核电机组,包括漳州核电1~2号机组、太平岭核电1~2号机组等陆续获批并开工建设。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6月16日发布的《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0)》显示,预计今年年底,我国在运核电机组达到51 台(不含台湾地区),总装机容量5200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 17 台以上,装机容量190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在运核电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到2035年,在运和在建核电装机容量合计将达到2亿千瓦。


目前全球40多个国家(不包括中国)计划于2035年前新建的核电机组装机容量约3.2亿千瓦,因此就核电的发展规模预测,到2050年全球核电装机规模或将比现在增长60%—146%。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为了对冲疫情影响,推动基建发展,此次核电项目的核准对于业内有积极正面的影响。长远来看,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符合低碳发展的清洁能源,我国核电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未来项目核准审批个数有望提高。


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


着眼服务实体经济,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


会议通过《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明确非金融企业、自然人等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且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符合要求的,应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会议要求,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实施,防范化解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总体而言,金融控股公司可以较好地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而且,金融控股公司多元化的业务结构有助于更好抵御风险。


“但从微观运行的角度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近年来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一些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野蛮生长,盲目进入金融业,甚至将金融机构作为‘提款机’。”董希淼表示。


他认为,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制度,对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控制的金融控股集团存在监管空白,其风险不断累积和暴露,影响了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


为推动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央行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于去年7月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适用于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的金融控股公司,对于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办法实施监管,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董希淼认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后续部委可能出台具体管理办法,这意味着此前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可能会很快落地。


对于为何要对金融控股公司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主要原因在于:这是加强金融风险源头管控的重要举措;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这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和监管改革趋势。


上述负责人表示,严格市场准入,也使那些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进行高杠杆投资、风险管控薄弱、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违规者无法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平台,干预金融机构经营,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积累金融风险隐患。


加快弥补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短板方面,《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提出,尽快推动金融控股集团的管理办法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细则落地实施,对金融控股集团实行并表监管,建立特殊处置机制,妥善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


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


会议提出,一要在已有成果基础上,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成因加强精准治理。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突出抓好工业污染整治、散煤清洁替代和柴油车污染防治,加强农牧业生产中的氨排放治理。针对当前臭氧污染逐渐凸显的情况,进一步深入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科研攻关,促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加强重点地区联防联控。


二要促进区域内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等结构调整。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加快钢铁、焦化、石化、建材等产业转型升级。大幅提高大宗货物集疏港铁路运输、城市配送领域新能源货车使用比例。


三要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加快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新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国际合作,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推动实现生态环保与经济增长双赢。


“上述举措说明我们对于污染治理将更加多元,从大型集中转向分散治理。”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环保装备制造业的提升需要中小民营企业的创新,相关鼓励政策不但利好大型上市公司,也会利好其他有技术实力的非上市中小企业。


今年是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目前各地相关治理正在加速推进。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司长刘炳江此前介绍,生态环境部已启动“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目标设定方面,编制工作会延续“大气十条”“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思路,主要围绕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减排量方面来设计目标,包括针对臭氧的两项前体物VOCs和氮氧化物设计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