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三调”,难懂中国

发布时间: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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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谈“三调”。

全称: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不懂国土,

难懂中国。


2

请留意,

国土和土地不一样。


插曲一下:

1984年5月到1997年底,

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

2007年7月1日到2009年,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2017年10月16日,

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基本10年一次。

因为,《土地调查条例》规定:

“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

 

情况出现变化:

2018年8月29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调整为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为何调整?

机构设置、

人员变动、

工作需要。


3

三调,历时三年。


今年以来,

1)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会议

2)国务院常务会议

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

4)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先后听取并原则同意了

三调主要情况汇报。


其中,

政治局会议指出: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是近年来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

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

对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

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

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日前,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

国家统计局

联合发布了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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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

自然资源部举行发布会,

通报“三调”主要数据成果。

稍列举:



A:四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全面查清了我国陆地国土利用现状等情况,

建立了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国土调查数据库。



B:把“湿地”列为一级地类

“三调”将“湿地”调整为

与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

等并列的一级地类。

将“二调”分类中分别

归属于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

“红树林地”

“森林沼泽”

“灌丛沼泽”

“沼泽草地”

“沿海滩涂”

“内陆滩涂”和“沼泽地”

等7个二级地类归入“湿地”一级地类。



C:严格区分耕地与园地地类

“三调”成果显示,

10年间,全国耕地地类减少了1.13亿亩,

在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严格落实了占补平衡的情况下,

耕地地类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农业结构调整和国土绿化。

总的来看,耕地

净流向林地1.12亿亩,

净流向园地0.63亿亩。


耕地种植的

多为一年一季或多季收获的粮棉油糖菜等农作物,

园地则以

一次种植多年收获的方式种植果树、茶树等经济作物;

耕地上产出的

主要满足居民对粮食的基本需求,

而园地上产出的

主要满足居民饮食结构多样化的需求。


严格区分“耕地”和“园地”地类,

可以有效支撑对耕地“非粮化”的管控,

更好地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关于“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规定。


全国共有8700多万亩即可恢复为耕地的农用地和

1.66亿亩可以通过工程措施恢复为耕地的农用地。

如果需要,

这两类农用地可通过相应措施恢复为耕地,

但要付出必要的成本。



D:生态建设上取得的积极成效

“三调”结果显示,

10年间,生态功能较强的

林地、草地、湿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地类

合计净增加了2.6亿亩,

生态建设上取得的积极成效。



E:国土利用和生态建设格局在局部地区还不稳定

10年间,

全国有2.29亿亩耕地流向

林地、草地、湿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

生态功能较强的地类,

又有2.17亿亩上述地类流向耕地,

说明当前我国国土利用和生态建设格局

在局部地区还不稳定。



F:一些地方生态建设的盲目性、生态布局不合理

“三调”发现

有880多万亩坡度25度以上的林地被开垦成了耕地,

有1.8亿亩坡度25度以下的耕地上种了树,

其中有6200多万亩是坡度2度以下的平地。

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

新增乔木林地4900万亩、灌木林地1.8亿亩;

年降水量200mm以下地区

约6500万亩草地流向林地。

这些与自然地理格局不相符合的做法,

既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又影响国土绿化成效长期巩固。

这个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G:全国建设用地总量6.13亿亩

“三调”结果显示,

全国建设用地总量6.13亿亩,

较“二调”时增加1.28亿亩,

增幅26.5%。

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9.4%,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48.34%提高到62.71%。

总体看,

建设用地的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总体相适应。



H: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程度不够的问题依然突出

从“三调”数据看,

城镇用地总规模达到1.55亿亩,

一些地方存在大量低效和闲置土地。

村庄用地总规模达3.29亿亩,

总量较大、布局不尽合理。

城乡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潜力较大。

这些正是我们今后

推动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的着力点。





5

附: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8月25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

国家统计局

2018年9月,

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

“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

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

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

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

历时3年,

21.9万调查人员先后参与,

汇集了2.95亿个调查图斑数据,

全面查清了全国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国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2786.19万公顷(191792.79万亩)。

其中,

水田3139.20万公顷(47087.97万亩),占24.55%;

水浇地3211.48万公顷(48172.21万亩),占25.12%;

旱地6435.51万公顷(96532.61万亩),占50.33%。

64%的耕地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北。

黑龙江、内蒙古、河南、吉林、新疆等

5个省份耕地面积较大,

占全国耕地的40%。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1882.91万公顷(28243.68万亩),

占全国耕地的14.73%;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4782.66万公顷(71739.85万亩),

占37.40%;

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6120.62万公顷(91809.26万亩),

占47.87%。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4469.44万公顷(67041.62万亩),

占全国耕地的34.96%;

位于年降水量400-800mm(含400mm)地区的耕地6295.98万公顷(94439.64万亩),

占49.24%;

位于年降水量200-400mm(含200mm)地区的耕地1280.45万公顷(19206.74万亩),

占10.01%;

位于年降水量2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740.32万公顷(11104.79万亩),

占5.7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919.03万公顷(118785.43万亩),

占全国耕地的61.93%;

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959.32万公顷(29389.75万亩),

占15.32%;

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12.64万公顷(25689.59万亩),

占13.40%;

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72.68万公顷(11590.18万亩),

占6.04%;

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22.52万公顷(6337.83万亩),

占3.31%。



(二)园地2017.16万公顷(30257.33万亩)。

其中,

果园1303.13万公顷(19546.88万亩),

占64.60%;

茶园168.47万公顷(2527.05万亩),

占8.35%;

橡胶园151.43万公顷(2271.48万亩),

占7.51%;

其他园地394.13万公顷(5911.93万亩),

占19.54%。

园地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南地区,

占全国园地的66%。



(三)林地28412.59万公顷(426188.82万亩)。

其中,

乔木林地19735.16万公顷(296027.43万亩),

占69.46%;

竹林地701.97万公顷(10529.53万亩),

占2.47%;

灌木林地5862.61万公顷(87939.19万亩),

占20.63%;

其他林地2112.84万公顷(31692.67万亩),

占7.44%。

87%的林地分布在年降水量400mm(含400mm)以上地区。

四川、云南、内蒙古、黑龙江等4个省份林地面积较大,

占全国林地的34%。



(四)草地26453.01万公顷(396795.21万亩)。

其中,

天然牧草地21317.21万公顷(319758.21万亩),

占80.59%;

人工牧草地58.06万公顷(870.97万亩),

占0.22%;

其他草地5077.74万公顷(76166.03万亩),

占19.19%。

草地主要分布在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等6个省份,

占全国草地的94%。



(五)湿地2346.93万公顷(35203.99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

其中,

红树林地2.71万公顷(40.60万亩),

占0.12%;

森林沼泽220.78万公顷(3311.75万亩),

占9.41%;

灌丛沼泽75.51万公顷(1132.62万亩),

占3.22%;

沼泽草地1114.41万公顷(16716.22万亩),

占47.48%;

沿海滩涂151.23万公顷(2268.50万亩),

占6.44%;

内陆滩涂588.61万公顷(8829.16万亩),

占25.08%;

沼泽地193.68万公顷(2905.15万亩),

占8.25%。

湿地主要分布在青海、西藏、内蒙古、黑龙江、新疆、四川、甘肃等7个省份,

占全国湿地的8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530.64万公顷(52959.53万亩)。

其中,

城市用地522.19万公顷(7832.78万亩),

占14.79%;

建制镇用地512.93万公顷(7693.96万亩),

占14.53%;

村庄用地2193.56万公顷(32903.45万亩),

占62.13%;

采矿用地244.24万公顷(3663.66万亩),

占6.92%;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7.71万公顷(865.68万亩),

占1.63%。



(七)交通运输用地955.31万公顷(14329.61万亩)。

其中,

铁路用地56.68万公顷(850.16万亩),

占5.93%;

轨道交通用地1.77万公顷(26.52万亩),

占0.18%;

公路用地402.96万公顷(6044.47万亩),

占42.18%;

农村道路476.50万公顷(7147.56万亩),

占49.88%;

机场用地9.63万公顷(144.41万亩),

占1.01%;

港口码头用地7.04万公顷(105.64万亩),

占0.74%;

管道运输用地0.72万公顷(10.85万亩),

占0.0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28.79万公顷(54431.78万亩)。

其中,

河流水面880.78万公顷(13211.75万亩),

占24.27%;

湖泊水面846.48万公顷(12697.16万亩),

占23.33%;

水库水面336.84万公顷(5052.55万亩),

占9.28%;

坑塘水面641.86万公顷(9627.86万亩),

占17.69%;

沟渠351.75万公顷(5276.27万亩),

占9.69%;

水工建筑用地80.21万公顷(1203.19万亩),

占2.21%;

冰川及常年积雪490.87万公顷(7362.99万亩),

占13.53%。

西藏、新疆、青海、江苏等4个省份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国水域的4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国国土利用状况,

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

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

实行党政同责。

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

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

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

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

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要坚持系统观念,

加强顶层规划,

因地制宜,

统筹生态建设。

要坚持节约集约,

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

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

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

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

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

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

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

统一基数、统一底图,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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