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近日,《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公布。该行动方案明确,湖北将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等十大行动,全面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质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其中,围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湖北今年底前将完成95%的整治任务,同时加快推进重点支流、重点湖泊水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聚焦城镇污水系统治理行动,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超70%,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通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行动,到2025年,湖北船舶水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依法处置,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处置率超95%。
森林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明确,湖北将高质量推进重点区域国土绿化和森林、湿地资源保护修复,到2025年完成荒山绿化30万亩、实施森林质量提升200万亩、开展重要湿地生态修复1.5万亩。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养殖污染治理行动明确,全省将强化农药化肥减量和养殖污染治理,到2025年底,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稳定在55%,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稳定在4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4%以上。
聚焦重点湖库及消落区综合整治行动,全省将在三峡水库和丹江口水库人口密集的城集镇消落区,实施岸线综合整治,确保岸坡稳定,同时开展洪湖、梁子湖、斧头湖水质提升攻坚,持续改善湖泊水环境质量。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要求,湖北将积极完成“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今明两年累计完成全省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1981公顷。围绕磷石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湖北将推进磷石膏源头减量,加快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到2025年,新产生的磷石膏全部实施无害化处理,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
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要求,湖北将不断丰富流域生态补偿内容,优化补偿方式,完善补偿标准,加快建立长江干流、汉江流域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及重点流域跨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绿色激励机制行动明确,湖北将实施绿色能源消费促进行动,鼓励绿色电力消费,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加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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